(资料图)
1、 澳新美理事会是1951年9月1日,澳大利亚、新西兰和美国在旧金山签订了《澳新美安全条约》。
2、1952年4月29日条约正式生效。
3、条约规定:各方认为在太平洋地区对澳、新、美任何一方的武装进攻,均将视为危及自己的和平与安全,并将各自按照条约规定的程序,宣布对共同的危险采取行动。
4、该条约与《日美安全条约》、《美菲相互防御条约》一起,构成西太平洋集体安全保障体制的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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