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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行政长官李家超率领的香港特区及立法会大湾区访问团22日结束深圳行程,分为“红组”“紫组”分别前往东莞和佛山,而跟随“紫组”的传媒团因没有佩戴安全带而收到深圳交警的“警告信”一封。
▲传媒团因没有佩戴安全带而收到深圳交通的“警告信”一封。
事源当日下午,载有“紫组”传媒、港府工作人员及立法会秘书处职员的大巴从南头古城出发,在去往佛山的高速路口被交警截停,一位女警上车检查,发现有人没有佩戴安全带,清点人数后惊讶发现:“所有人都没有系安全带?”女警遂下车汇报,大巴随即停靠路边,然后再有交警上车通知全员下车登记。
全员下车后,逾20人在车侧等候登记身份证和回乡证等信息,并收到“处罚决定书”,上面印有二维码可以缴纳罚款。有记者紧张问道:“我们是不是要罚钱?”不过交警表示,是次不会罚款,因为任何人在深圳不佩戴安全带都有一次“警告”机会,而在其他城市被抓到则会立刻处罚,“城市路罚200元,高速公路罚500元。”并提醒大家上车后配戴好安全带以免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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