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疗保障局于颁布的《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管理暂行办法》5月1日起施行。江苏徐州市医疗保障局四级调研员、市基金安全监管中心主任李岿告诉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为统一和规范飞行检查机制,优化完善飞行检查工作程序而制订,是飞行检查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开展的制度保障。
《办法》规定,国家和省级医保部门两个层级负责组织相应范围的飞行检查,允许省级医保部门组织开展省际联合、交叉飞行检查,构筑起国家、省内、省际上下呼应、左右联动、梯次互补的全国“一盘棋”式飞检格局。
“实际上,过去几年飞行检查有效地打击了欺诈骗保等医保违法违规行为,社会反响良好,但由于没有相应的规范性的管理办法,检查过程中存在不少问题,经过几年的实践总结,《办法》能够更加精准、有效地打击医保违法违规问题。”陕西省宝鸡市医疗保障局原副局长齐有智告诉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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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有智向记者分析道,和过去相比,《办法》的出台解决了四大问题:
一是解决了过去飞检程序不严谨的问题,过往医保飞检存在准备不充分、培训不到位、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情况,从启动、组织、检查、处理等方面完善了飞行检查程序,提升了飞行检查效率。
二是解决了过去飞检执法行为不规范的问题。一些执法记录、询问笔录不完整;证据不充分;检查人员违反纪律等,新办法规范了检查行为。
三是解决了检查结果应用问题,过去对飞检检查出来的违法违规行为,部分地方存在追回基金后,既不责令改正又不行政处理,行刑行纪衔接不到位,以罚代管,以罚代改的问题。《办法》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的处理做了具体规定,并且提出了“回头看”的要求,将会进一步提升飞检效果,增强震慑和打击作用。
四是解决了普遍存在的“熟人社会”的监管难题,通过“上查下、交叉互检”的方法,可以有效破除地方保护和行业潜规则,保证飞检正常进行。
李岿认为,《办法》的出台,使飞行检查走向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是飞行检查管理一次全面升级,是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重要手段,将会对医疗保障部门的基金监管行为和医疗机构服务行为规范产生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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