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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快报:国家发钱了!多条优惠政策,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

发布时间:2023-06-02 14:45:42 来源:今曰闵行

为进一步加大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提高政策知晓度和落实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工商联,于5月29日至6月4日,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就业扬帆 政策护航”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周活动。

小编整理了多条

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


(相关资料图)

快看过来吧!

高校毕业生就业难?

企业你别太为难,

这些福利是你该有的~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

补贴对象

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 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 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 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补贴标准

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确定。

申领流程

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确定。

受理机构

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对象

招用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

补贴标准

对招用符合条件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 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 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申领流程

社会保险补贴实行 “先缴后补”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提供以下材料 :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等。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银行账户。

受理机构

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就业见习补贴

补贴对象

吸纳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

补贴标准

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确定。补贴 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

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可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

对见习期未满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申领流程

见习单位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以下材料: 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复印件、就业见习协议书、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明细账(单)、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票复印件等。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银行账户。

受理机构

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图文: 共青团中央

转录编辑:姚怡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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