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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取消我省参保群众到京津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有关事宜的通知》,自2023年2月10日起,河北省参保人员在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住院、门诊费用直接结算的京津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看病就医,不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